关于软件企业的认定,需结合认定标准与申报流程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认定标准
根据工信部及地方经济信息化委的规定,软件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资质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主要经营收入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关技术服务为核心业务,且这些业务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
知识产权要求
拥有自主开发或拥有的软件产品(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等),或提供通过资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员与资产
- 从事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 具备与业务匹配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财务指标
-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比50%以上;
- 研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的8%以上。
其他要求
企业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
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填写《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
预审与初审
- 市经济信息化委或软件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
- 通过预审后,企业需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专家评审与公示
工信部或省级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通过后名单在工信部网站和“中国双软认定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备案。
结果公告
认定结果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公布,企业可获软件企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上传的财务数据、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认定失败; 时间节点
后续维护:认定通过后需定期提交年审材料,保持企业运营符合认定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经济信息化委或软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