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乘员头盔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一、标准实施时间与覆盖范围
实施时间:2023年7月1日生效,替代2010年版标准。
适用对象:包括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要求随车配备符合标准的头盔。
二、核心技术要求
结构与材料 - 头盔需包含缓冲层、壳体(表面应坚固平滑,无尖锐突出物)、佩戴装置等组件。
- 壳体材料需采用ABS等耐用材质,质量≤800g。
安全性能指标
- 固定装置稳定性: 确保头盔在碰撞中不易脱落。 - 吸收碰撞能量
- 耐穿透性能:防止尖锐物穿透头盔。
- 护目镜耐磨性:新增雾度、剪切力等耐磨指标。
三、认证与标识要求
需通过3C认证,产品标识包含11项内容,如生产日期、型号、执行标准、认证标志等。
四、分类与适用场景
A类盔:椭圆黑边黄底,适用于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
B类盔:菱形黑边天蓝底,仅限时速≤25km/h的电动自行车使用。
五、市场现状
2025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头盔强制要求3C认证,但新国标(GB 811-2022)已于2023年7月1日全面实施,建议选购时优先选择符合该标准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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