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待遇级别划分主要分为职务与职级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务划分(10级)
国家级正职:
一级
国家级副职:
二级至四级
省部级正职:
四级至八级
厅局级正职:
八级至十级
处级正职:
十级至十二级
乡科级正职:
十二级至十四级
二、职级划分(12级)
巡视员:
一级至三级
副巡视员:
四级至六级
调研员:
七级至九级
副调研员:
十级至十二级
主任科员:
十三级至十五级
副主任科员:
十六级至十八级
科员:
十九级至二十一级
办事员:
二十二级至二十四级
三、特点说明
职务与职级并行:职务对应行政级别,职级体现资历和待遇,两者可独立晋升。- 工资与职级挂钩:职级是确定工资、医疗等待遇的核心依据,与资历、学历等紧密相关。以上划分依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同地区具体待遇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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