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核心体现是劳动权和受教育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劳动权 劳动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生存和发展),又是基本义务(促进社会进步)。通过劳动,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为社会创造财富。
受教育权
受教育既是公民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权利,也是提升国民素质、推动社会发展的义务。这一权利义务统一性确保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协调。
其他相关说明:
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纳税等虽为公民权利或义务,但仅属于单一维度,不同时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强调“无无权利的义务,也无无义务的权利”,但具体到法律条文,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是最为典型的统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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