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 - 包括废纸(报纸、纸箱等)、塑料(瓶罐、塑料袋等)、玻璃(瓶瓶罐罐)、金属(易拉罐、金属制品)及织物(衣物、布料)等。 - 特殊说明:纸巾、厕所纸等水溶性强的物品不可回收。
有害垃圾
- 涉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桶等,需特殊安全处理以减少环境污染。
厨余垃圾(湿垃圾)
- 包含剩菜剩饭、瓜果皮核、蔬菜叶、茶叶渣等易腐有机垃圾,可堆肥处理。
其他垃圾(干垃圾)
- 除上述三类外的垃圾,如废弃食品袋、烟头、灰土等,通常采用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垃圾需分类投放至对应收集容器,禁止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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