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对钱的态度可总结为以下四点:
淡泊物质财富
林则徐认为财富并非人生目标,主张清廉自守,不追求或留恋过多物质。他在《林鸿案》中明确表示“从不敢于额外妄取一文钱”,以俸禄为限,不侵占民间或下属财物。
以品德衡量留钱价值
他根据子孙才能判断是否留钱:
- 若子孙贤能(如自己),过多钱财会消磨斗志,反而不利成长;
- 若子孙平庸(如自己),钱财可能助长懒惰或错误,导致过失增加。
强调精神传承胜于物质
林则徐更注重培养子孙的品德与志向,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精神远比物质财富重要。他通过家训和言传身教,将爱国精神、清正品格传递给后代。
以身作则,不积私产
他一生不置恒产,即使有人劝其积累财富以保障子孙生活,也坚持“子孙若如我,留钱何用”的原则,体现其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作风。
综上,林则徐对钱的态度体现了其清廉、务实、重德轻利的价值观,强调精神财富与品德传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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