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教师节表彰规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信息:
一、省级表彰标准
表彰类别 :包括“模范校长”“模范班主任”“模范教师”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 模范校长:学校管理成绩突出,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模范教师:教学成绩显著,承担满工作量且无违反师德行为;
- 模范班主任:班级管理成效显著,学生无安全问题且学风良好。
二、评选与实施
评选范围:
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名额分配:
省级表彰“模范教师”45名,向一线教师和农村教师倾斜;
评选流程:
由学校推荐、校委会评议、教育体育局审核确定。
三、配套措施
荣誉保障:
获奖者享受优秀教师待遇,部分集体可获校长特别奖;
政策支持:
结合《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推进教师职业发展。
四、注意事项
严格禁止违规表彰,如将高考成绩作为教师评优依据;
评选结果与市级、县级教师节表彰不重复。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