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的落款需根据出具主体(单位或个人)及正式程度要求进行规范书写,具体格式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单位名义 若以单位名义出具,落款处应写单位全称,如“XX公司”“XX学校”等。
个人名义
若为个人书写,需完整标注姓名,建议使用全称并加盖个人印章或签字。
日期格式
采用“年月日”格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25-04-27)。
其他要素
- 需注意日期大小写规范,与正文保持一致;
- 正式文件建议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章。
二、排版规范
位置要求
落款应位于正文结束后的空一行,右侧对齐。若需正式文件效力,需在落款处盖章。
字体与字号
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正文使用宋体或黑体,字号根据内容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内容一致性
落款信息需与正文内容一致,避免出现矛盾。
特殊场景
- 被说明对象明确时,可添加称呼(如“尊敬的领导”);
- 需说明原因时,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示例参考
单位名义: > XX公司 > 2025年4月27日 个人名义
> 张三
> 2025年4月27日
通过规范书写落款,可确保情况说明的正式性和有效性。若需进一步明确格式要求,可参考政府公文模板或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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