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范,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师德师风“十要”
爱国守法: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不传播虚假信息。
爱岗敬业:
忠诚教育事业,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乐于奉献。
面向全体:
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做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
维护学生权益,关注心理健康,确保人身安全。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
为人师表:
言行规范,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关心集体:
维护学校荣誉,团结协作,形成良好师生关系。
廉洁从教:
拒绝礼品礼金,保持教育公正,抵制学术不端。
自我调节:
保持积极心态,以责任心和爱心感染学生。
终身学习:
持续提升专业素养,探索创新教学方法。
二、师德师风“十三严禁”
严禁言行失范:
不发表违背政策、传播虚假信息,规范网络言行。
严禁以教谋私:
拒绝接受财物,保持教育纯洁性。
严禁学术不端:
杜绝抄袭、篡改,坚守学术诚信。
严禁组织商业活动:
不参与学生商业庆典、迎送活动。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杜绝歧视、侮辱学生,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严禁随意处分学生:
未经核实不得停课、劝退或转学。
严禁旷工早退:
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擅自调课。
严禁情绪带入课堂:
保持专业态度,不传播负面情绪。
严禁代批改作业:
独立完成教学任务,确保质量。
严禁单一评价标准:
不以分数排名作为评价依据。
严禁漠视学生问题:
及时关注学习、心理等异常情况。
严禁浓妆艳服:
保持端庄仪表,符合教师身份。
严禁代写评语:
真实反映学生表现,促进客观评价。
三、补充说明
准则依据:以上内容综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
实施建议:学校应定期开展师德培训,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并将考核结果与职称、绩效挂钩。
以上规范旨在引导教师坚守教育初心,提升职业素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