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两免三减半政策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
- 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税率减半征收
条件包括软件企业认定及获利年度的界定。
重点软件企业“五免+接续10%税率”政策
国家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
- 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接续年度减按10%税率征收
需满足行业领域、营收、人员等条件。
其他减免政策
- 增值税即征即退: 实际税负超3%部分退还,用于研发或扩大再生产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 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3%部分退还
- 需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 所退税款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嵌入式软件企业额外优惠
嵌入式软件企业若同时满足软件企业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其他相关优惠
工资及培训费用扣除: 软件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及培训费用可按100%在税前扣除 新办软件企业优惠
软件企业认定前已盈利处理:若企业认定前已盈利,需从认定当年开始计算优惠年限。
四、政策依据与注意事项
以上政策需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官方文件为准,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企业需注意政策适用条件,如获利年度的认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申报要求等。
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政策,软件企业可有效降低税负,增强竞争力。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并及时关注政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