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软件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核心管理部门
商务部门(外经贸局) - 负责软件出口合同登记,需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在线登记合同并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 协调海关、外汇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海关总署
- 对有物质介质的软件出口进行监管,需办理报关手续,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外汇收付汇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 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资助政策支持。
二、其他支持性机构
国家进出口银行: 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技术进出口管理
- 若软件涉及知识产权,需通过“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领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 无介质软件属于技术进出口,需履行技术出口许可手续。
资质要求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可申请自营出口权。
- 推荐通过ISO9000、CMM等认证以获取认证费用资助。
申报方式
- 无介质软件采用“网上传输方式”出口,无需报关,直接办理外汇收汇手续。
- 有物质介质的软件采用“海关通关方式”,需完成海关申报。
四、流程总结
1. 合同登记 → 领证 → 外汇/海关/商务部门备案 → 办理收汇/通关手续。
2. 需注意:禁止/限制出口技术需单独履行审批手续。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具体出口方式(如自营出口、技术出口)及产品类型调整,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