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与硬件组合销售的开票方式,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税务规定进行操作,以下是综合建议:
一、分开销售的情况
分别开具发票 - 软件按软件产品税额(6%)开具发票;
- 硬件按13%税率开具发票。 - 若涉及折扣,硬件部分可用负数开具折扣发票,票面合计保持软件金额。
组合销售(视同销售)
- 若产品为临时组装或需单独计价,需将硬件和软件分别视同销售处理,适用13%税率。
二、混合销售的特殊情况
赠品处理
- 赠送的硬件需视同销售纳税,可按比例从总销售额中分摊税金,或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销售额。
外购硬件无进项票
- 若供应商未提供硬件进项票,销售时仍需按13%税率开具发票,但可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 明确区分软件与硬件的价格、折扣及交付方式,避免税务风险。 证书要求
出口业务:若涉及跨境销售,需遵守出口退税政策,软件与硬件需分别申报。
建议根据产品性质、合同条款及税务政策,选择最优开票方案,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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